临汾柴油价格查询最新_临汾柴油价格查询
1.2022-2023临汾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范围
2.甲醇柴油的理化指标与纯柴油有什么不同?实际使用油耗、动力、热值、起动、腐蚀性等等有什么不同?
3.临汾工地国三柴油车能干吗
4.山西全省多地限行通知汇总
2023年临汾限号管控时间及时段:?2022年11月14日至2023年3月31日。过境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每日9:00-次日2:00需按照优化通行线路绕行过境,不准驶入绿色运输示范区。
为了减轻交通拥堵,均衡城市交通流量,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临汾对机动车进行限行。临汾限行的时间、区域范围、最新规定、尾号在平台都可以查询。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出行前如果需要跑长途,走高速一定要对车辆信息进行查询,这样就可以避免违章通行带来损失。
驾驶谨记
期路段通行车辆一定较多,开车过程中切勿超速,避免频繁变道。中途注意休息避免疲劳驾驶等,保证出行安全。
交通拥堵应该是必然现象,所以这就需要我们在出行时错开高峰期,或早或晚。希望广大车主注意临汾限行的时间、区域、规定,不要因为这个被罚。实行交通管制,除保供车辆和应急车辆凭证通行。
2022-2023临汾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范围
好办。
电子通行证就可以,
进入市区的材料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由市住建局统一收集;进入市区渣土车、垃圾车,由市城市管理局统一收集;其余用途的货运企业及个人由市交通局统一收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审核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 提供《车辆通行证办理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环保检测证明(超出规定年限的柴油货车)原件及复印件,由市交通局统一收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审核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车辆临时通行证办理申请表》自行下载。
甲醇柴油的理化指标与纯柴油有什么不同?实际使用油耗、动力、热值、起动、腐蚀性等等有什么不同?
临汾市人民
关于对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过境“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实施优化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山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山西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山西省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细则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规定,决定对过境进入“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实施优化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范围
临汾市区环城高速、京昆高速段)以内,并向西延伸至省道232线和国道520线。
二、优化通行线路
以青兰高速、临汾绕城高速S2202为东西向过境通道,以京昆高速、青兰高速为南北向过境通道,过境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就近驶入上述高速公路通行。
由北向南
1.从洪洞方向驶入省道224线行驶的车辆从京昆高速公路明姜或洪洞西高速口就近上高速通行。
2.从洪洞方向驶入国道108线行驶的车辆从临汾北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由南向北
1.从新绛方向驶入省道232线行驶的车辆从京昆高速公路襄汾北柴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2.从襄汾方向驶入省道232线行驶的车辆从南辛店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3.从襄汾108线驶入临汾方向行驶的车辆从襄汾高速口或青兰高速临汾南高速口就近上高速通行。
4.从侯马、翼城方向驶入国道108线行驶的车辆从陵侯高速公路曲沃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由东向西
1.从安泽、古县方向驶入国道309线行驶的车辆从青兰高速公路曲亭收费站上高速通行。
2.从古县方向途经省道323线行驶的车辆从洪洞广胜寺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3.从浮山方向途经省道230线行驶的车辆从青兰高速公路临汾东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由西向东
1.从蒲县方向途经国道520线行驶的车辆从京昆高速公路土门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2.从克城方向途经省道328线行驶的车辆从洪洞明姜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3.从乡宁方向途经省道231线行驶的车辆从京昆高速公路襄汾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4.从国道309线途经尧都区小榆驶入省道232线行驶的车辆从京昆高速临汾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三、管控时间及时段
2022年11月14日至2023年3月31日。过境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每日9:00-次日2:00需按照优化通行线路绕行过境,不准驶入绿色运输示范区。
四、车辆通行规定
在绿色运输示范区管控时段内,运送鲜活农产品、应急物资、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及集中供热、市区重点工程运输车辆和园林绿化作业车辆可以进入,但以上车辆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并按照要求办理《临时通行证》。
进入主城区以东,河汾路以南,南环公路以北)内的车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临时通行证》;进入绿色运输示范区其他区域的车辆由所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
用车企业及个人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环保检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或辖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或在“交管12123”APP网上申请核发电子通行码,实行“一车一档”管理。
五、管控措施
绿色运输示范区用设置联合执法检查点和电子监控抓拍并行的方式管控,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时段、优化通行线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电子监控抓拍系统。自管控之日起,路面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将对违规驶入绿色运输示范区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进行电子抓拍,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电子抓拍系统具体位置如下:
洪洞县:临汾绕城高速洪洞西口与桃临线交叉位置临汾方向400米处;临汾北高速出口引道与国道108线交叉口南临汾方向400米处;曲亭高速出口引道与国道309线交叉口西侧路口100米处。
襄汾县:省道232线与G22南辛店高速口引道交叉口往北约500米;国道108线与G22临汾南高速口引道交叉口北800米。
尧都区:临汾高速出口引道与涧上村交叉人字口东100米;国道520线与县道526线交叉口南200米;土门高速口引道往东900米;省道230线与临汾东高速引道交叉口市区方向100米;省道230线与临汾东高速引道交叉口往临汾方向100米。
联合执法检查点。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要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在路面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的基础上,设置联合执法检查点,对未办理《临时通行证》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进行劝返,对擅自驶入绿色运输示范区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进行处罚。联合执法检查点具体位置如下:
尧都区:临汾高速口西、临汾东高速口引道交叉口、土门高速口。
洪洞县:洪洞西高速口、108国道与309国道甘亭镇交叉路口。
襄汾县:南辛店高速口、临汾南高速口。
六、相关要求
辖区内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期间,开放备用线路,确保过境车辆正常通行。
通行各县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仍按照原行驶路线通行。
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规车辆的载货源头企业及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责任倒查。
各县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车辆优化通行措施参照本通告制定。
特此通告
临汾市人民
2022年11月7日
临汾工地国三柴油车能干吗
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内燃机试验室对MH15—MH30甲醇柴油的使用性能做对比试验结论为:
1、在室温为35℃的情况下,发动机使用甲醇/柴油混合燃料冷启动及热启动性能良好,都能一次性启动成功。
2、在原柴油机结构及参数都未变动的情况下,使用甲醇柴油及0#柴油时的总功率特性对比试验表明,在柴油机额定转速2800r/min时,使用0#柴油的最大功率为90.2KW,使用甲醇柴油的最大功率为86.9KW,平均下降3.84%。
3、柴油机使用0#柴油及甲醇柴油时的最大扭矩分别为352.4Nm/1800r/min和322.4N?m/1800r/min。
4、从总功率特性上看,柴油机使用0#柴油和甲醇柴油时的最低油耗分别为260.07/KWh和294.20/KWh。如将甲醇柴油的油耗量按等热值计算成当量柴油,那么柴油机使用甲醇柴油的当量油耗(或比能耗)将接近使用0#柴油时的水平。
5、柴油机使用甲醇柴油时的有害排放物明显比使用0#柴油时低,CO下降幅度为71%—86%,平均下降79.4%;CO2下降幅度为6.1%—9.8%,平均为8.1%;NOX下降幅度为13.2%—58.0%,平均31.3%;稳定转速下尾气烟度下降幅度为78.8%—91%,平均85.9%;自由加速时烟度下降51.8%;噪音比使用0#柴油略有增加。
6、柴油机使用甲醇柴油后,各工况的排气温度均下降,下降幅度为0.8%—10%,平均下降5.7%。这有利于降低零部件的热负荷。
7、在柴油机的结构参数都不变的情况下,使用甲醇柴油时如需增加功率,可以加大喷油泵的每循环供油量并同时调整喷油提前角,使燃烧情况改善,降低比油耗。
北京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检验了MH15—MH30甲醇柴油的密度、热值、凝点、粘度、闪点、碳氢氮、硫、PH值等性能指标,均符合GB/T1884.384.510.265.267.388.ASTM-5373。符合山西华顿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华顿洁甲醇柴油(MH15)》(柴油发动机)Q/140000HD003-2002企业技术标准。
MH15~MH30甲醇柴油在山西晋城、临汾、吕梁地区选用不同车型进行行车试验,在油罐车及大型载重车上试运行,行车试验累计约8万公里,试用表明,使用甲醇柴油,动力无明显变化,油耗略有下降,启动性好,尾气排放减少,是理想的柴油机替代燃料。
山西全省多地限行通知汇总
看排放。临汾工地国三车能不能跑要以排放检测为标准,根据烟度值确认车辆是否达标。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及人类进行安全生产、文明工作、建设的场所,包括陆地,海上以及空中的一切能够进行施工工作的地域。
自从今年进入冬季以来,山西多地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机动车限行通知,经常开车出行的朋友们注意啦,下面是山西省内多个城市的限行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太原市 太原滨河东西路一、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限行时间
工作日7:00至9:00,17:30至19: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日除外。
三、限行规定
周一:1,6周二:2,7周三:3,8周四:4,9周五5,0周六:不限周日:不限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太原三河一街一、限行路段:
1、九院沙河南沿岸(新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2、虎峪河南沿岸(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3、玉门河南沿岸(文兴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4、大王街(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二、限行时段
工作日:07:00至09: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日除外)。
三、限行措施
1、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在单日通行;
2、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在双日通行;
注: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3、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运城市中心城区 运城中心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从市大气办获悉,根据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启动运城市中心城区机动车限行的函》和《运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当日发出通告,决定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一、限行时间
本次启动机动车限行措施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期间每日7时至22时实施单双号限行(法定节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限行区域
为圣惠路(不含)以东,涑水街(不含)以南,安邑西路北段(不含)与机场大道东段(不含)相接、向东延伸至空港下穿立交与空港南区陶朱公街(不含)相接、与司马温公路(不含)相接合围区域以西,滨湖大道(不含)及红旗东街延长线(不含)盐湖城岗延伸至环东路以北道路范围内。
三、限行措施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非本市车辆和临时号牌)。
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获悉,自11月24日起,运城市受弱气压场控制,风力减小、湿度增大,扩散条件变差,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程度,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批准,自11月24日12时在全市范围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等级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运城市稷山县关于在稷山县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本次启动机动车限行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每日7时至22时(法定节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限行区域
丰喜路(不含)以东,铁路沿线(含)以南,运稷路(不含)以西,稷南大街(不含)以北。
三、限行措施
(一)每日对机动车号牌尾号两个号码限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非本县车辆和临时号牌)。
尾号1和6,周一限制通行
尾号2和7,周二限制通行
尾号3和8,周三限制通行
尾号4和9,周四限制通行
尾号5和0,周五限制通行
(二)对重型柴油货车严禁进入限行范围,实施引导绕行措施。
(三)在交通限行管制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特别是对进入中心城区的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大货车、冒黑烟车和老旧车等重污染车辆实施严查严管。
(四)外省、市及其他各县、市机动车辆进入稷山县中心城区,一律执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忻州原平市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
关于重污染天气限行的通告
根据忻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发布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要求,根据《原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原平市定于2021年11月25日0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现将有关限行规定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所有重、中型货车及散装物料运输车。
二、限行区域
东起平安大街高速路口,西至152处前进西街口(不包括108国道),南至新郭下三岔路口,北至文殊大街范围内。
三、相关管理规定
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以罚款2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特此通告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24日
晋中市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市城区和榆次区绿色运输示范区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根据《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关于做好晋中市11月下旬重污染天气应对的通知》要求,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在市城区和榆次区绿色运输示范区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1年11月25日0时至11月28日24时。
二、管制区域:
1、晋中市市城区:鸣谦大街(含)以南、凤栖大街(含)以北、锦东大道(含)以西、经西大道(不含)以东道路围合区域内道路。
2、榆次区绿色示范运输区:秋郭线到榆次区乌金山镇高壁村、榆次区乌金山后沟村,沿旅游专线、中都北路、鸣谦大街、锦东大道到榆次丰润泽园区;沿北桥线、源高线,到榆次区东赵乡石羊坂村;沿源高线、石后线,到榆次区东赵乡后沟村;沿东后线,经榆次区东赵乡西窑村,穿榆次区东赵乡康培苗木基地,沿顺城东街、环城南路、源东线、豆东线、新开路,到榆次区北田镇张胡村。
三、管制措施:
除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
1、“冒黑烟”车辆一律禁行;
2、市城区国四及国四以下中型、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3、市城区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国四及国四以下)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4、绿色示范运输区轻型、中型、重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四、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4日
临汾市临汾市人民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临政通告〔2021〕14号
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1年10月18日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法定节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管制区域:
市区规划区155km2范围,具体为东环国道108线(不含)以西;西环国道309线、省道232线(临夏线)、省道329线(临午线)重叠路段(不含)以东;北环国道309线(不含)以南;南环国道108线、南外环路(不含)以北。
三、管制规定
(一)交通管制期间,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行驶(1、3、5、7、9)、双日双号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数字为准。
(二)外省、市及其他各县(市)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三)以下机动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晋L号牌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学校校车,通勤大型载客车;
2.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军车、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查车辆;
3.新鲜瓜果、蔬菜及鲜奶运输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汽车(指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绿色车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车辆)。(四)交通管制期间,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
(五)管制期间,如有其他严于本通告限行管制要求,按其他管制要求执行。
四、法律责任交通管制期间,机动车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对违反道路限行交通管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取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临汾市人民
2021年10月16日
临汾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1月25日0时起
临汾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预警区域: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襄汾县、洪洞县、曲沃县、古县和临汾经济开发区。
从11月24日起,临汾市受偏南气流、静稳天气影响,气象扩散条件转差,将出现中度或以上级别污染过程。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11月25日0时起,在沿汾河6县(市、区)、古县和临汾经济开发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长治市潞城区长治市潞城区人民关于对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潞城政通字〔2021〕4号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日)。
(二)限行区域
新华路以东、北华街以南、东华路以西、南华街和站前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由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启动时间和解除时间。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含周六、日,不含国家法定节日)。
(二)限行区域
新华路以东、北华街以南、东华路以西、南华街和站前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提醒:自2021年11月20日起实施,2021年12月31日结束。
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人民关于对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长政通字〔2021〕5号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日)。
(二)限行区域: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由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限行时间和结束时间。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含周六、日,不含国家法定节日)。
(二)限行区域
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提醒:自2021年11月5日起实施,2021年12月31日结束。
长治市襄垣县关于对县城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县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日)。
(二)限行区域
城北街以南(含)、长兴路以东(含)、滨河东路以西(含)、朝阳街以北(含)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由襄垣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限行时间和结束时间。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含周六、日,不含国家法定节日)。
(二)限行区域
城北街以南(含)、长兴路以东(含)、滨河东路以西(含)、朝阳街以北(含)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提醒:自2021年11月22日起实施,2021年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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